建言履职
高龄津贴发放“一次也不跑” ——宁海老盟员陈承丰建议获落实
信息来源:民盟宁海县基层委员会 作者:潘伟春 发布日期:2018-03-27 阅读次数:
3月22日下午,浙江卫视采访了年逾80岁的老盟员陈承丰,是什么事情吸引了浙江卫视的目光?
原来,采访缘于一则建议:
宁海自2011年4月起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对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但首次登记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村(社区)填表登记,再到乡镇(街道)汇总审核,最后县民政局集中审批发放。
这么复杂的手续折腾了不少高龄老人,有的老人因各种原因跑了五、六次之多。
2017年末,亲身经历过办此事的盟员陈承丰撰写了《少些折腾老人》的建议,并前往县党外人士服务中心的“盟员之家”反映情况。建议提出,老人完全可凭身份证办理,而不再需要其他证件。身份证是县公安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发放善款部门应转变工作程序和作风,把“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做到“零次跑”“无纸化”服务。
民盟宁海县基层委员会秘书长潘伟春立即把该建议转交至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两部门都非常重视,马上移交给县“跑改部”。
2018年2月27日,县“跑改部”召集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人力社保局,就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流程进行优化。会议决定取消高龄津贴申请、登记和审批的程序,改依老人申请政府审批发放为政府主动发放。同时,确定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为本县户籍老人达到80周岁或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户口迁入本县的次月起按标准享受高龄津贴,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县的次月起停发高龄津贴。
目前,宁海县“跑改部”正在按照会议精神,优化高龄津贴发放“一次也不跑”工作流程,加强高龄津贴的动态管理,要求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高龄老人档案和基础数据库,定期核查、抽查,做到不漏发、不超发。